潘高寿“蛇胆川贝枇杷膏”等“四大产品”入选岭南中药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2010-09-06

2010年于93第二批“广东省岭南中药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发布会在广州广东大厦隆重举行,包括潘高寿蜜炼川贝枇杷膏在内的13家单位、45个中药产品被列入保护名录。据悉,保护名录是由广东省文化厅、原省经贸委与省医药行业协会联合成立的广东省岭南中药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评选认定。作为广东省省知名的传统中药,我司蜜炼川贝枇杷膏、蛇胆川贝枇杷膏、蛇胆川贝液、治咳川贝枇杷露四大拳头产品入选名录,是继2008年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后,又一次获得省级中药文化遗产的殊荣。因此,通过这次入选,我司的“四大产品”将在社会上更加深入人心,“潘高寿”的传统中药文化将会得到更广泛传播。


广东省岭南中药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文化厅副厅长杜佑祥,广东省岭南中药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林位超等政府部门领导和省医药行业协会领导、文史专家、中药专家、企业代表以及中央等省内外主流媒体记者共100多人出席了发布会。



                                             (产品研发中心 骆惠华、黄喜梅)


 


岭南中药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第二批)暨“中药世家”认定发布会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