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12
同日,广药集团与王老吉药业签订《商标许可合同》。广药集团授予王老吉药业以上5个商标的独家使用权,连同另外5个商标的独家使用权与另外3个商标的非独家使用权,期限自《商标许可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广药集团不拥有王老吉商标所有权之日止。王老吉药业将就使用以上许可的13个商标支付许可费,费用是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所显示的王老吉药业总销售净额0.1%的基准计算,并按季度支付。待同兴药业有限公司成为王老吉药业股东以及王老吉药业变更为外商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后,王老吉药业支付年度商标使用费的费率将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所显示的王老吉药业总销售净额2.1%计算,并按季度支付。根据补充协议,本次增资完成及王老吉药业变更为外商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后,公司将有权获得广药集团从王老吉药业收取的年度许可费用的47%。